强辉科技有限公司
能源顾问

能源效益审计服务


根据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第610项执行以下设备的能源审核:

i. 电力装置 – 电力分配系统、功率因子

ii. 加热装置和空调系统 – 建筑物隔热、变速推动、剩余热力使用

iii. 电灯 - LED灯、红外感应灯、智能灯具

iv. 电梯和升降机 - 变频控制、少消耗设备

v. 控制和自动化


提出方案

i. 在现有系统上维修、更换生设备、重新设计现有系统、设计新系统

ii. 提议新能源系统设计,例如太阳能和风能系统设计和安装

iii. 如果提案执行后,协助香港的客户申请能源效益建筑物注册证书

iv. 执行能源改善制度 – 减少能源成本,减少运作成本,更据绿色企业及更有竞争力


签发能源审核报告

i. 分析现有能源使用情况

ii. 确定能源管理机会(EMO)

iii. 做EMO成本效益分析

iv. 做建议如何达到能源效益和减低能源成本

v. 提议财务方案和回报分析


一般能源审核程序

i. 现场检视建筑物和消耗能源的设备

ii. 分析电费单,决定那些地方可以省电

iii. 电费单数据总结

iv. 计算能源应用密度

v. 估计所省电多少,如果建筑物达到能源应用密度标准


香港特区政府由2012年9月2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610》。


条例主要有三个要求

1. 新建建筑物的发展商或拥有人须确保四类主要屋宇设备装置:空调、照明、电力、升降机及扶手电梯符合

《屋宇设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的设计标准。

2. 进行主要装修工程时,主要建筑物负责人(业主、租客、占有人等)须确保建筑物的四类屋宇设备装置符合

《屋宇设备装置能源效益实务守则》的设计标准。

3. 现有建筑物(包括综合用途建筑物的商业部份,例如住宅楼层下的商场)的业主须按照《屋宇设备装置能源

效益实务守则》每十年为四类屋宇设备装置进行一次能源审核


香港现有建筑物能源审核程序

i. 如果你是商业楼宇或综合建筑物的商业部份拥有人,请和我们联络,执行中央屋宇设备装置能源审核。

ii. 我们能做能源审核『能源审核表格EE5』,完成能源审核报告。

iii. 我们会在发出能源审核表格EE5的30日内向机电工程署呈交『能源审核表格』和能源审核报告的副本作记

录。

iv. 完成能源审核后,楼宇拥有人必须在建筑物主要入口的当眼地方展示『能源审核表格』。

v. 能源审核表格由完成当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到期前应有足够时间重新能源审核。


香港新建楼宇执行能源审核程序

i. 在新建楼宇屋宇署发出『建设工程展开同意书』的2个月内,发展商或拥有人须聘用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

向机电工程署呈交『首阶段声明表格』,即EE1。

ii. 建设工程完成后,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需实地检查,并在屋宇署发出『占用准许同意书』的4个月内向机电

工程署呈交『次阶段声明表格』,即EE2。一般情况下,机电工程署会在随后的3个月内发出『遵行规定登记

证明书』。


香港主要装修工程能源审核程序

在主要装修工程完成前,业主、租客或占用人必须聘用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实地检查,并在工程完成后2个月

内,向机电工程署呈交『遵行规定表格』,即EE4。


我司工程团队已超过5年为客户进行能源审核。我们的客户包括酒店、甲级写字楼、商场等。我们拥有注册专

业工程师、特许工程师、注册能源效益评核人和拥有相关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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